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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關于印發(fā)《3-6歲兒童學習與發(fā)展指南》的通知
發(fā)布日期 :2012-10-16 作者 : 偉才教育-艾木 瀏覽次數(shù) : 11456
教育部關于印發(fā)《3-6歲兒童學習與發(fā)展指南》的通知
教基二[2012]4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深入貫徹教育規(guī)劃綱要,落實《國務院關于當前發(fā)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國發(fā)〔2010〕41號),幫助廣大幼兒園教師和家長了解3-6歲幼兒學習與發(fā)展的基本規(guī)律和特點,全面提高科學保教水平,我部組織專家研究制定了《3-6歲兒童學習與發(fā)展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指南》廣泛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見,經教育部學前教育專家指導委員會審議通過。現(xiàn)予印發(fā),并就《指南》貫徹落實的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1.開展全員培訓。各地要把《指南》作為當前幼兒園教職工、學前教育教研人員和管理干部業(yè)務培訓的主要內容。省級和地市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重點做好幼教干部、教研人員和骨干教師培訓,區(qū)縣一級要組織全員培訓。要全面理解和準確把握《指南》的精神實質,切實把先進的教育理念和科學的教育方法落實到幼兒園保教工作的各個環(huán)節(jié)。要創(chuàng)新培訓方式,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2.建設一批實驗區(qū)。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抓好貫徹落實《指南》的實驗和經驗推廣工作。要結合本地實際確定一批實驗區(qū),省一級抓好一個地(市),地市一級抓好1-2個縣(區(qū))。要組建專家團隊,有效整合資源,針對《指南》實施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為實驗區(qū)提供專業(yè)支持。
3.抓好幼小銜接。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制定相關配套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嚴禁幼兒園提前學習小學教育內容,嚴禁小學舉辦各種形式的入學選拔考試,嚴禁小學一年級以任何理由壓縮課程或加快課程進度。積極探索幼兒園和小學的雙向銜接,為《指南》的全面貫徹落實創(chuàng)造條件。
4.加強社會宣傳。要充分發(fā)揮學前教育教科研機構和幼兒園的專業(yè)優(yōu)勢,發(fā)揮各種大眾傳媒的作用,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要以深入淺出的語言,喜聞樂見的形式,廣泛宣傳《指南》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提高廣大家長的科學育兒能力,實現(xiàn)家園共育。5.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指南》的貫徹落實,切實解決好必要的條件保障。要特別重視《指南》在農村幼兒園的貫徹落實工作,通過專家巡回指導、城鄉(xiāng)幼兒園幫扶結對等形式,加大對農村幼兒園的扶持力度。
我部將適時組織開展相關培訓、試點經驗交流等活動。各地實施《指南》的情況、實施過程中的好做法、好經驗以及有關困難、問題請及時報我部基礎教育二司。
附件: 《3-6歲兒童學習與發(fā)展指南》.doc
教育部
201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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